基层组织建设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次数:0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

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位学生党员在毕业离校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造成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202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顺利转移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

请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1)发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手中,就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事宜

二、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工作要求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在毕业当年度内全部转出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含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父母或者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路径

根据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中的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转到本省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接收单位有要求的除外)各学院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可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

组织关系转到外省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由各学院党总支开具纸质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到学校组织部盖章如果个别外省的党组织指定要由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请毕业生党员自行到市直工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办理。

3.开具介绍信的相关要求

各学院纸质介绍信初始编号为:传媒学院20220101、化生与生物工程学院2022020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0301、理学院20220401、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2022050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0601、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220701、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0801、体育学院20220901、文法学院20221001、外国语学院20221101、信息工程学院20221201、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1301、智能制造学院20221401。该编号代码前四位数字为年份中间两位数为学院代码后两位数字从01起依次类推,每个毕业生党员对应一个编号。

每张纸质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如手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纸质介绍信必须加盖“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公章,且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加盖骑缝章。

毕业生党员必须高度重视转移组织关系工作,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沟通妥当,接收方单位党组织的全称以及纸质介绍信的抬头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纸质介绍信抬头称呼一般为:××市(县、区)委组织部或××学校组织部。

介绍信要注明有效期,按实际情况填写30天、60天或90天,不超过90天。按一般程序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26月份,其他时间则根据实际交纳党费

4.毕业生党员必须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纸质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携带。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收到党员的介绍信,出具回执联(盖章并签字)给党员作为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本人应妥善保管该回执联,并通过邮寄、发邮件等方式及时将回执联原件或扫描件返回至学院党总支。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或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于党员个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或遗失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手写书面检讨书(党总支、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的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及申请书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超出6个月未补办介绍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作出处理,责任自负。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时间安排

1.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集中办理时间,分别是527-6月26月17日-6月22日。根据2022年上期学生党员转正工作安排,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有两个时间段。个别办理或其它时间办理的,要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各党总支开具的证明信到组织部办理,委托他人代办,还须提供委托方和受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双方手写签字的委托书

2.所有党员档案经组织部密封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带往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或由各党总支以妥善的方式邮寄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毕业生正式党员以及2021年下期发展的毕业生党员档案,各党总支可在集中办理时间内,安排专人完成整理、检查、盖章、邮寄等工作。2022年上期转正的预备党员档案待学校党委会通过转正决议后,再行办理。

3.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出所有毕业生党员转出申请(含转出省外),以完成所有转出工作。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的,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应安排充分的时间提前确认系统中党员信息是否完整,并务必提前预约时间,到行政楼710室统一办理。

4.请各学院党总支指定专人根据毕业生党员去向,按要求填写好《湖南科技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表》(见附件3,该《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连同已开具的毕业生纸质介绍信存根联于2022年6月27日17:00前上交

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办公室设在:办公楼719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1284,联系人:傅翠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党员的介绍信回执联纸质稿应由各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统一于年底汇总上交组织部,并按《汇总表》中编号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排列。

2.根据档案管理要求,组织部将于翌年上半年,将各直属党组织上交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纸质介绍信存根联和回执联统一移交档案馆归档。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发给每个毕业生党员)

2.组织关系介绍信

3.湖南科技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表

组织部

                                       2022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