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
关于做好2021年下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
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21年下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标准。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2.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教育培养、评先推优、听取意见、研究讨论、张榜公示等程序,按照标准进行资质审定和材料审查,组织被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面试程序。
3.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根据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本期计划发展学生党员322名(各直属党组织发展预备党员计划见附件7)。请各直属党组织严格按照分配计划数发展党员,正确处理好总量控制与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发挥作用的关系,确保新党员发展数量与质量的统一。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一是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和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二是在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对组织关系在本支部、预备期将满的所有预备党员进行讨论,写出意见,不能遗漏(包括专升本来校的学生预备党员)。三是对有特殊情况的预备党员,要按规定的隶属关系做好相应的调查材料(包括函调)。
三、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发展党员材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和入党申请书
⑵党员推荐或团组织推优材料
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⑷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思想汇报
⑸《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鉴定表》和结业证书复印件
⑹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材料
⑺《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鉴定表》和结业证书复印件
⑻个人自传
⑼学习成绩登记表
⑽综合考评表
⑾荣誉证书
⑿党员发展对象政审材料、支委会讨论决定
⒀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材料
⒁预审情况登记表
⒂入党志愿书
⒃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⒄发展新党员审批表
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按顺序排放,无需封面和目录及装订,整理后用长尾夹夹好。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
2.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对象包括2020年下期发展的预备党员、延期转正的预备党员以及外地(校)转入的预备党员)
材料主要包括:
⑴入党宣誓材料
⑵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⑶预备期间思想汇报材料
⑷转正申请书
⑸支委会讨论材料
⑹公示材料
⑺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
⑻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⑼党支部书记谈话材料
⑽考察证明材料(外地转入的师生预备党员,外地党组织发展经过3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转入我校的,要提供原单位党组织对该预备党员在那一段时间的考察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按顺序排放,无需封面和目录及装订,整理后用长尾夹夹好,放置于《入党志愿书》第10页与第11页之间。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
3.表格下载与填写要求。所需要的各种表格在“湘科院党建工作群”QQ群下载,相关材料均有更新,请务必以最新上传的材料为准。《申报表》中,凡是涉及到“日期”的栏目填写格式为8位数字,如2021年5月25日填写为“20210525”;“籍贯”栏要写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如“湖南东安”,市辖区写到省市,如“湖南永州”;“获奖情况”栏要写明所获奖项的时间和级别(校级及以上)。附件1-3表格,有填写示范或填写说明,请按规定要求填写,表述要简洁。
各党总支、党支部提交的申报材料(附件1、2、3)必须同时以纸质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纸质文件需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送时间和地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申报表》《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汇总表》《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报表》《发展党员材料》等按规定时间(见时间安排表)由填报人或支部书记报党委组织部719室(请不要单独派学生报送);《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报表》《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申报表》《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汇总表》三项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电子文档通过QQ发送给傅翠辉老师。上述材料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划分和责任追究
发展党员工作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具体分工安排专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湘科院党字〔2014〕19号),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党组织或个人的责任。责任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纪委、组织部、直属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附件见学校党建工作群:
1.《2021年下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报表》
2.《2021年下期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申报表》
3.《2021年下期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汇总表》
4.《学生党员发展材料目录》
5.《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目录》
6.《学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安排表》
7.《2021年下期发展预备党员计划分配表》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